在获得了加拿大永居卡(PR)以后,每次入境加拿大都需要同时出示在有效期之内的永居卡或旅行文件(在无法提供有效永居卡的情况下,提前申请旅行文件)及护照,如未能提供,则无法入境。
加拿大永居卡持有人拥有的权利与义务:
1、拥有大部分加拿大公民的权利,如:免费公立医疗(选举和被选举权除外);
2、在加拿大境内任何地方居住、生活、工作和学习的权利;
3、有权申请加拿大公民;
4、受到加拿大法律的保护;
5、需依法纳税并遵守加拿大各项法律;
关于居住要求,即俗称的移民监,每5年至少在加拿大居住2年,如果未能住满,有可能失去永久居留权。
因为加拿大没有户籍制度,所以只要是加拿大境内就可以,没有省份要求,但一些省份对于投资移民有具体的居住要求,甚至有居住保证金,如,爱德华王子岛投资移民项目的,居住保证金为5万加币。
如果申请人在爱德华王子岛累计住满6个月则客户申请返还2.5万,满一年全部返还。如未能在爱德华王子岛居住,则5万加币的居住保证金则无法返还。
永居权失效,永居卡的有效期为5年。永居卡过期,不代表失去永居权,如果满足续签要求,只要重新申请永居卡就可以了。
除了上面提到的未满足居住要求的情况,还有以下几种情况,是可以导致永居权丧失的:
1、违反法律,被起诉;
2、主动宣布放弃永久居留权;
3、被法院强制执行(有可能和第一条相关联);
4、成为加拿大公民